你问我答B6 | 科研人员及科研财务助理实务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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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3 23:26:01
导读
实务问题是不可能穷尽的,尤其是在政策的执行中,因为具体情况的不同,可能会千差万变,动源君会及时和相关专家团队及有关部门联系,给出具体的答疑,供各位锐粉参考。
1、我单位是国家重大专项的参与单位,请问重大专项所涉及的广告和展架制作、宣传费以及固定资产折旧,分别应该算什么费用,归入哪一类?
重大专项任务考核中一般不会要求广告宣传、办展览,因此直接经费中一般不会安排这方面的支出,有些重大专项办要求凝练成果,示范工程展示一般只用于验收,少量的视频制作费用可以放在信息传播费中,广告展览建议其他资金渠道解决。
2、我单位是国家重大专项的参与单位,请问专家评审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分别应该算作什么费用?
专家评审费可以放在专家咨询费中列支,课题发生的审计费一般由专业机构支付,承担单位不必支持,如需支付建议在间接经费中列支。如是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以在其他费用中列支,重大专项没有明确的规定。
3、若预算中设备安装产生的安装费,咨询专家时专家的住宿和交通费,举办会议时产生的住宿费,分别应算作什么费用?
随设备产生的安装费可以一起放在设备费中,但不能突破设备费预算额度。咨询专家的差旅费可以凭邀请证明,在差旅费中列入,发生的咨询费放在专家咨询费中列支,开会的住宿费可以列支在会议费中。
4、财防【2008】11号文的设计费的论证费,如何支出,需要票据吗?
国防项目不执行目前出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国防经费要求执行,建议如果属于设计论证,建议在会议费支出,会议室租金肯定需要发票,支付论证专家的咨询费凭专家签字可不需要发票。
5、学生为了做实验在学校较远的地方租住一段时间,比如三四个月,这种住宿费可以在直接费用中报销吗?
学生为了做实验在离学校较远的地方住宿,这种住宿不属于科学考察任务,可以在间接经费报销。
6、请问中央财政在拨付时,收款方开具收据可以吗,但现在审计公司要求收款方开具发票,请问有相关依据或规定吗?
财综【2013】5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按照 财综【2010】111号文件的规定,不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财政直接支村入账通知书》或《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及相关银行结算凭证入账。
财综【2010】111号文件也明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取得财政部门的资金,可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转拨下级单位的,属于暂收代收性质,可使用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票据结算。没有财务隶属关系事业单位之间的往来资金,如科研院所间,高校间发生的课题经费,涉及应税的资金,应使用税务发票,不涉及税金的,应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
7、召开验收会,邀请外省的专家,但是需要支付该专家的住宿费和城市间交通费,能否在会议费中支出。
可以从会议费中支出。但会议费总计应不超过会议人数、天数和会议类别测算的总额。
8、退休的局级干部或专家来参会,乘坐高铁可购买一等座吗?
根据本单位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来定,如有相关规定,可按司局级待遇乘座一等座。
9、课题向协作单位拨款(如测试化验费、材料费),需要收款方开具发票吗?
根据目前的规定参研单位不需要发票,协作单位需要发票。
10、科研人员参与和课题相关的学会,比如研究神经学的,报名参加神经科学学会的会员费,从直接费用中可以支取吗?
不可以,建议中间接费用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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